央行等五部门:加快健全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唐婧北京报道

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中型银行要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借助自身资金优势、科技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下放产品创新权限,推出更多服务县域金融产品,在授信审批、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人员配置等方面向县域支行倾斜。

《通知》明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进一步突出支农支小定位,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更好满足各类涉农主体生产经营、农户消费等金融需求。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提升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化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涉农金融产品、服务渠道、业务流程数字化升级。

《通知》还称,支持农民增收致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积极推广线上审批,支持金融机构推广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广“整村授信”等主动授信、批量授信业务模式,加大高素质农民信贷支持,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更好满足农户“短、小、频、急”资金需求。为农民通过金融机构柜台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高信用等级债券提供服务,提高农村地区购债便利度。

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一是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创新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融资模式,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二是实施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对重点帮扶县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研究谋划过渡期结束后的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三是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渠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融资需求,挖掘农村地区流通节点数据要素作用,助推供应链资金流、商流、物流深度融合,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四是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五是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促进金融服务与弘扬和培育良好家风乡风融合。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央行等五部门:加快健全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整合涉农信息,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政策保障和组织推动方面,《通知》强调,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各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向县域倾斜,更好满足各类涉农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

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健全长效支持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不久前的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明确要加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统筹规划和政策落地。加快出台金融“五篇大文章”配套政策文件。持续落实好支持科技、绿色和民营经济等已出台政策。

会议明确,继续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更大力度推进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地见效。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体系。深入开展科技、绿色、中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持续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推动金融系统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引导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职能定位、业务特色深耕“三农”领域业务,持续完善业务结构。加快健全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坚持可持续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避免行政化干预对市场机制造成扭曲。继续牵头做好中央金融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督促各金融单位落实好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帮扶责任,持续加大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持和帮扶政策等方面的倾斜力度。

二是扩大总量。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渠道。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更好发挥金融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合力,有效分担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形成可持续的金融支持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重点。聚焦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市民、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强化金融资源倾斜,丰富金融服务场景供给。继续支持有基础、有意愿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丰富林业碳汇金融产品,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收。

四是强化服务。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单设服务通道、单授审批权限、单独资金定价,提高涉农主体融资服务可得性和适配性。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深化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科技赋能,促进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深度融合。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增强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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